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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昨日公布了2009年各地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结果显示,2009年,全国有18个地区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10个地区为完成等级,1个地区为基本完成等级,2个地区为未完成等级。其中,广东省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
同时,截至2009年底,有24个地区“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进度达到了时间进度要求,其中北京、天津已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进度超过80%的有湖北、湖南、广西等22个省(区、市);完成进度70%-80%的有西藏、安徽、吉林、贵州、青海5个省(区);完成进度低于60%的有海南、新疆2个省(区)。
按照国务院要求,各地区节能考核结果将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明年,国家将开展各地区“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总体考核,严格问责,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和行政不作为的部门,追究领导责任。
发改委此前曾表示,今年底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非常艰巨,将加强重点地区节能监管,近期对完成目标有困难的地区,要采取高耗能企业停产限产等措施。
地区完成进度
北 京119.14%
上 海 84.14%
地区完成进度
天 津 100.39%
广 东 84.99%
部分地区“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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