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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节能网 2009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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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南县环保局联合经贸、安监、工商、公安、法制、电力、广电八部门对近年来涌入我县52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污染、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小造纸厂,按照县人民政府决定进行强制关闭。
这些小造纸厂规模小、产能低、设备简陋、生产工艺落后,主要收购一些废纸和厚纸壳,生产鞭炮纸和一些低劣的卫生纸,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并且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水超过了国家标准,严重污染了乡村河流水体环境,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危害,群众反映强烈。
平南县人民政府2009年4月9日已下发了《关于责令全县小纸厂关闭停产的决定》并送达到全县各小纸厂,但是受利益所驱,仍有个别小造纸厂暗中进行生产。为了不让这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造纸厂再生产下去,危害群众的生产、生活。县人民政府决定依法对其进行强制关停。目前,已全部关闭了所有的小造纸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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