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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节能网 2009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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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建筑节能工作目标的完成,该市将在今年第一季度开展一次对商品房销售现场、销售合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节能公示工作的专项检查 |
近日,笔者从玉林市建设规划委员会获悉,根据广西自治区建设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广西新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要求,2009年2月1日后开工的三类工程:l2层以下的住宅建筑,总面积50000㎡以上的建筑群,面积l0000㎡以上的使用中央空调的公共建筑和机关办公建筑,都要有利用可再生能源的专项设计,不能利用再生能源的要在节能专篇中作出特别解释,并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联合向市建设规划委员会提交保强制性标准的承诺书,该承诺书还必须作为该工程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内容之一,在施工现场和商品房销售现场同时进行公示。
为进一步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要求建设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土、同步验收。同时,继续大力推广经济适用的各项新技术,今年2月1日后开工的工程,应选用3项以上(含3项)广西自治区建设厅2007年确定的建设领域重点推广的10项技术,即地源热泵技术、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空调节电技术、自隔热混凝土砌块技术、页岩烧结多孔砖技术、建筑防水技术、现浇混凝土空心楼板技术、新Ⅲ级钢技术、高性能混凝土技术、照明节电技术等,并在节能专篇中对选用技术进行必要的说明。选用重点推广的10项技术少于3项的,必须在节能专篇中作出特别解释.并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联合向市建设规划委员会提交保证在其他方面严格执行各种强制性标准的承诺书;选用重点推广的10项技术超过5项(不含5项)的工程,可以向自治区建设厅申报为“广西建筑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为确保建筑节能工作目标的完成,该市将在今年第一季度开展一次对商品房销售现场、销售合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节能公示工作的专项检查,并将专项检查的结果通报。另外,据业内人士分比普通建筑在建设成本上大约增加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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