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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上午,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李金早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区各地市分管节能减排工作的副市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自治区本级机关单位分管领导及办公室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李金早在会上强调,各部门要以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完成好公共机构节能的任务,力争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走在前列,为实现我区“十一五”规划节能目标,为广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李金早指出,公共机构节能是整个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节能的良好氛围,具有积极的导向和示范作用。近年来,我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广西实际,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把节能减排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约束性指标,认真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全区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区节能减排任务依然十分繁重,工作相当艰巨。
李金早要求,全区各级节能主管部门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要加快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明确目标责任。要抓紧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明确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切实增强节能工作的计划性和有序性;要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通过行政奖惩、经费约束等方式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要积极推进节能新技术在公共机构中的应用;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使社会公众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为实施条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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