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广西节能网 2007年06月11日
|
网友评论 0 条 参与评论
|
|
|
|
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支持各地方节能监测(监察)中心的能力建设,购置必要的节能监测仪器和设备,提高其节能执法和节能监测(监察)的能力;建立以全国节能监测管理中心及各省级中心为主要依托的节能监管体制和监管机制,为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依法行政提供组织保障;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节能服务新机制,不断拓展节能服务领域,提高各级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研究促进节能监测(监察)、服务中心发展的相关政策和管理体制。“十一五”期间,实现通过强化省级和主要耗能行业节能监测中心能力建设,依法开展节能执法和监测(监察);省级和主要耗能行业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具备为企业、机关和学校等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的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方案》和“十一五”期间的分年度实施计划等,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实质推进。同时,根据各重点节能工程的进展情况,今年国家将重点推进节约和替代石油、余热余压利用、热电联产、建筑节能、绿色照明、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等六项重点节能工程,并将重大项目列入国债投资(预算内资金)的支持重点,通过扎实工作, 为在“十一五”期间具体落实《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奠定坚实的基础。
|
编辑邮箱 打印文章 返回首页
|
作者: 来源: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