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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二十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南宁召开全区节能暨污染防治工作会议,认真贯彻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全面总结我区“十五”污染防治工作,分析当前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部署“十一五”全区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到2010年实现全自治区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比“十五”期末下降9.9%和12.1%的削减目标。自治区主席陆兵、副主席杨道喜、穆虹出席会议,自治区主席陆兵作了重要讲话,自治区副主席穆虹与14个市政府市长签订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自治区环保局局长梁斌就削减污染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陆兵主席指出, 节能降耗和污染防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国家发展经济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关系到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和长远发展,是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事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和污染防治工作,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作为基本国策,摆在战略位置。广西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节能工作和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节能工作和污染防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努力实现今年和“十一五”节能降耗和污染防治目标,促进全区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陆兵主席强调,要整体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综合运用经济、技术、法律与教育等多种措施和手段全面开展节能工作,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区的“十一五”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5%的约束性目标。要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开展“广西百家企业节能行动”,通过开展“广西百家企业节能行动”,着力抓好冶金、有色、电力、建材、化工、造纸、制糖、纺织8大重点高耗能行业的年能源消费量在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331家企业的节能工作。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各市的万元GDP能耗降低指标必须尽快分解落实到各县和重点企业;要推动政府机构节能,提倡绿色行政、绿色办公,形成崇尚节俭、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要加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营造“人人讲节约、事事讲节约、时时讲节约”的良好社会氛围。 陆兵主席要求,要突出抓好污染防治工作。国家下达我区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是,到“十一五”期末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必须分别比2005年减少9.9%和12.1%。完成这两项指标,任务很艰巨,全区必须增强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一,要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重点,确保完成国家确定的环保约束性指标。总量控制是减少污染物的总闸门,特别是国家下达的两个约束性指标,无论碰到多大困难,都要想方设法努力完成,各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落实。 第二,要以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左江、右江、邕江、郁江“四江”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加大水环境保护与治理力度。一是要制定并实施全区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按照水功能区划,严格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禁止新增排污口,关、停和改造对饮用水源有污染威胁的企业,严格控制区区域土地利用、植被破坏等开发活动,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二是要建设好城市备用水源,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源地的污染防治,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三是建立跨行政区域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考核制度,全面落实水环境整治目标,协调解决上下游污染问题。 第三,要以火电厂脱硫工程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加快火电厂脱硫工程项目建设,各拟建和在建的燃煤发电机组必须依法安装脱硫设施,脱硫项目必须如期建成、投运;对装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的电厂机组必须按期改造或关停;加强对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行业的二氧化硫的控制。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要优化能源布局,在14个地级城市及其近郊和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地区,要严格控制新(扩)建除热电联产外的燃煤电厂,禁止新(扩)建钢铁、冶炼等高耗能企业;各城市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解决城市建筑工地和道路运输的扬尘、饮食业油烟污染扰民问题,不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第四,要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重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一要适应生态环境要求,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抓好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发展资源深加工和再利用工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二要依法关闭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强制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为重点行业以及优势产业、优势项目的发展腾出环境空间。 第五,要尽快建立完善环境监控预警体系和环境执法监督体系,提高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一要加快自治区环境监控中心建设,推进环境监测、监察标准化和环境信息化建设;二要抓紧建立和完善污染源动态监控系统;三是构建自治区、市、县三级环境应急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加快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建设,安全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 陆兵主席强调,能否实现广西“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关键是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健全机制,落实落实,提供保障,形成全区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制;二是加大政府投入,强化政策激励;三是加快制定与完善法律法规,把节能和环境保护纳入法制轨道;四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推进污染防治工作的强大全力;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倡导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 会上,自治区副主席穆虹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与14个市的市长签订了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受自治区政府委托自治区发改委与各市人民政府签订了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目标责任书,自治区经委与各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工业节能目标责任书,同时公布了广西首批清洁生产企业名单并授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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